与一个或多个孩子或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资产是共同的遗产规划“捷径”。但是,像许多快捷方式一样,它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且代价高昂的后果。
优点
共同所有权有两个潜在的优势:方便和避免遗嘱认证。如果您拥有一个带有“幸存权”的孩子作为共同租户的财产所有权,则意味着您去世时,财产将自动转移给您的孩子。您不需要信托或其他遗产规划工具,也不需要进行遗嘱认证。
缺点
共同所有权可以简化工作,但也会带来问题,特别是如果您将某人添加为共同承租人而不是具有幸存权的共同承租人。其中包括:
1. 不必要的税收。在资产名称上加上孩子的名字,可能构成该物业价值的一半的直接应税礼物。而且,当您去世时,该物业的价值将计入您的应税遗产中,尽管原始转让时支付的任何赠与税都可以作为抵销。
2. 债权人债权。共有所有权使财产受到共同所有者的债权人或前配偶的索赔。
3. 失去控制。您的共同拥有人可能无需您的同意即可处置某些财产,或阻止您出售或借用某些财产。
4. 意外的后果。如果您的共同拥有者比您更早,则其财产份额可能会根据其遗产计划或无遗嘱继承法而通过。例如,如果您以共同承租人的身份持有财产,而不是拥有幸存权的联合承租人,则在财产的该部分的最终处置中通常没有发言权。
一个或多个起草得当的信托可以避免这些问题,而无需遗嘱认证。如果您对如何处理遗产计划中的资产有疑问,请随时与TuckerAllen的律师联系。